关于阶段性提高政府采购工程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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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

  根据《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要求,我区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相关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请各部门及时梳理统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并按规定做好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工作。

  特此通知

  长宁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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