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民防行业监管和执法联动协同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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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关于强化民防行业监管和执法联动协同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民防条例》和《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规规章,加强民防领域联合执法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专业执法的优势,共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现就强化民防行业监管和执法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区、镇(街道)两级民防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区城管、房管、建管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民防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的,出具《案件线索移送函》《案件线索移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2),及时移送区民防部门进行查处。民防领域的案件线索,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镇、街道、经开区提供,由区民防部门查处。

  区民防与区城管等部门应结合行业管理的特点和综合执法需求,不断完善民防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研究明确重大、疑难案件的移送部门和途径,并及时协商解决管辖权争议。

  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在综合执法过程中,区城管部门需区民防部门提供协助调查、认定的,应当以《执法协助通知书》(详见附件3)的形式向区民防部门提出协助的具体要求。区民防部门应自收到《执法协助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区民防部门应与区城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必要的政策解读、专业咨询、业务培训等工作,根据民防执法需要提供必要的民防管理文件资料。区民防部门应加强对镇、街道、经开区民防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依法普法。

  三、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区民防、城管、房管、建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与民防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采集、汇总,将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上海市松江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措施。区民防部门应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根据相关部门抄送的行政处罚信息(详见附件4),同时结合行业管理的实际,统筹实施网签管理、信用管理等民防领域行业监管措施,并及时相互反馈。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区民防部门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执行规范等重要信息。区民防部门应完善内部沟通机制,建立内部查询通道,为区城管、房管、建管部门查询相关文件资料提供便利。

  区城管部门可以就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区民防、房管、建管部门提示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和措施,实现执法和管理的良性互动和有机互补。

  五、建立协调会商制度

  区民防部门与区城管、房管、建管部门建立年度会商制度,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年度执法计划和重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协调解决综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综合性问题和机制性问题。

  区民防部门与区城管、房管、建管部门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围绕行业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需求,及时通过部门工作联系单及例会等形式,共同会商执法联动有关事项,研究制定执法联动方案和实施计划。通过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惩戒等管理手段,推动形成民防工程使用管理、物业管理、城建领域执法联动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区民防部门与区城管、房管、建管部门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检查,处置突发事件时,需要派员参加的,应相互予以支持。对综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案件,可以通过联合会商等形式,邀请相关部门、专家、专业单位共同参与研讨。

  附件:

  1.案件线索移送函

  2.案件线索移送材料清单

  3.执法协助通知书

  4.行政处罚结果统计表

  5.城管执法建议书

  上海市松江区民防办公室

  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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