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2024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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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急〔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始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评审工作与指导整改相结合、与嘉定区安全综合整治和消防除患攻坚工作相结合、与企业自主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相结合,统筹推进三级、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的通报》(沪应急工贸〔2024〕2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本区2024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管理,完成2021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期满复评工作;完成44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抽查,健全完善已达标企业信息数据;深入推进2024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创建工作。各街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参照《定级办法》推进工贸行业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标准化创建工作。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排摸本辖区内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力争完成2024年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并将2024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创建/期满复评名单(详见附件2)于3月29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二)达标企业抽查工作。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评审申报时间和方式。为有序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时效,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申报受理时间为今年8月31日前。申报企业经所属街镇或上级主管单位对企业申报三级标准化的条件核实并签署盖章后,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https://aqbzh.mem.gov.cn/bzhxt/)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审申请材料(电子版),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向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5)。(地址: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国资金融大厦10楼1011室综合协调科,联系人:刘瑞雪,电话:021-59530762)。

  (二)严格申请材料审查。《定级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等9个方面。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定级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查。

  (三)持续提高评审质量。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评审组织部门、评审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严格评审要求,确保评审质量,严防评审“重台账、轻现场”、“把关不严、结论失实”等现象。现场评审要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评审与整改确认相结合。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企业现场评审不予通过,并对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三、相关要求

  (一)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结合嘉定区安全综合整治和消防除患攻坚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严格创建、评审、复核、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继续实行重大事故隐患“一票否决”。严格落实《上海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方案》要求,即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数量,3年间每年按照5%增长。请各街镇在编制2025年相关预算时做好相应准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加强宣传,树立标杆。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微信媒体等形式加强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性。积极培育示范企业、示范园区,以点带面,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各街镇10月底前向区应急管理局推荐1家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详见附件4),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街镇推荐以及评审机构意见选树5家嘉定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并进行公示公告。

  (三)严格要求,闭环管理。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落实《定级办法》各项要求,对企业不符合整改情况严格把关。评审单位要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并在收到整改情况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检查或现场复核的方式,确认整改是否合格。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视为整改不合格,不予定级。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对发现未持续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约谈或建议取消达标资格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获证后的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任务为考核依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对各街镇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请各街镇认真梳理辖区内尚未达标及期满复评的企业,做好组织动员、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向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详见附件3)。

  附件:(见附件)

  1.2024年各街镇规模以上达标创建任务数

  2.2024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创建(复评)名单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模板)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推荐表

  5.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清单(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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