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招生排序

字号:

2024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本市户籍学生招生排序细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当网上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人户一致(户籍与自有房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和本区人户分离实施方案,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适龄儿童人户分离,购房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母,已办理网签合同。

  8.适龄儿童人户分离, 已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居住地为租赁房。

  9.其他情况。

  二、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网签合同)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三、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如对口学校尚有余额时,以同类排序靠后,按照以上顺序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分享: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