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制订的《静安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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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编办、区残联制订的《静安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静安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紧密围绕静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权和特殊需求权,遵循特殊教育规律,深入推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探索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积极推动区域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静安区特殊教育以“全覆盖 深融合 高质量”为核心理念,尊重人的生命成长规律,响应学生差异化需求,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拓宽全学段融合教育服务对象,强化治理新效能,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教育公平;创新融合教育实践,凝聚融合教育专业力量,探索行动新路径,在更深层次上促进融合教育;深化特殊教育改革,按类、按需开展普通支持、强化支持与特殊支持三级支持,培育发展新优势,在更高质量上发展特殊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动能,持续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健全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构建教育生态新支撑,在更大力度上强化教育保障,为每一个特殊需要学生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与服务,全面推进本区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创新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倡导“全覆盖”

  1.强化区域特殊教育治理效能。立足区域实际,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提高区域特殊教育“1+3+1”治理网络的运行效能。不断加强“1”个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对特殊教育的领导与规划作用,持续发挥“3”个专业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与统筹协调功能,重点强化“1”个联动实践共同体的服务流程与运行机制,优化“区特教指导中心”“片区融合资源中心”“普通学校、特殊学校”层级管理与上下联动,有效推进特殊需要学生的入学发现、信息上报、诊断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

  2.推进区域融合教育全学段服务。拓宽融合教育服务对象,覆盖全类别、全学段特殊需要学生,做到应融尽融,应需而育。积极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建立健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申请及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融合教育,体现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安置保障特殊需要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残疾学生入学率保持高水平。支持普通高中、普通中职学校开展融合教育,建立高中阶段随班就读申请及服务机制,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75%。进一步完善与优化中职特教班专业设置,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加强校企合作,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依托区残联开展各具特色的残疾人文化休闲教育活动。

  (二)创新融合教育实践,探索“深融合”

  1.深化创建“中国融合教育”实验区。以教育部-联合国儿基会项目为依托,联动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凝聚融合教育专业力量,规划设计静安融合教育发展目标和实践路径,全面落实《全域支持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静安区融合教育行动纲领(2021-2025)》,积极创建市级融合教育实践创新区。持续发挥区特教指导中心、上海市第一听障教育指导中心在专业评估、业务指导和研究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将学前、高中阶段融合教育纳入工作范围。进一步强化片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优化与提升整体功能,实现片区内资源共建共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探索并实践融合教育运行管理模式,提升个性化服务水平。

  2.深入实践融合教育科研项目。以《新时代背景下区域融合教育公共服务资源“聚核”的实践创新研究》等市级课题为重要抓手,聚焦区域各学段有特殊需求学生的个性化特征,组建区域普教、特教、医学等多领域融合专家库,聚合优质资源,发挥融合教育领航团队的“智库”支持功能,持续探索在“语言与沟通、认知与学习、感知与运动、情绪与行为”等领域有不同特殊需要学生(含资优生)的融合教育服务基本模式与行动路径,研制区域融合教育服务手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融合教育相关课题与项目研究,积极争创融合教育实践创新校。

  3.深度培育融合教育师资队伍。依托高校专业力量,通过委托开发、合作共建等方式,研发具有静安特色的融合教育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课程体系。面向区级行政管理人员、校级干部开展《融合教育领导力》培训课程;面向普校教师开展提升融合教育素养的通识培训;面向资源教师,启动融合教育“种子教师”培训建设项目,开展以实操培训为主的专业精进行动;面向区域巡回指导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开展“微认证”的专业认证行动,全面提升教师融合教育专业素养。

  4.深度构建多学科教研共同体。充分发挥区级教研部门作用,将融合教育纳入每一门学科教研员的工作职责范围,统筹协调区域内普教和特教学科力量,形成区域联动、普特融合的教研常态。搭建教师融合教育素养提升的研究交流平台,在各学科教研活动中,有机渗入融合教育理念,深化融合教育课程建设、教学设计、课堂实践、作业辅导、教学评价等方面研究,切实提升区域整体融合教研水平。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组建融合教育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制度,探索创新校本研修,促进教师掌握并提升融合教育“微技能”,逐步形成校级融合教育人才梯队。

  (三)深化特殊教育改革,追求“高质量”

  1.加强特殊教育各类课程改革。开设学前特教班的普通幼儿园依据《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指南》制定并实施园本化普特融合课程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课程管理,遵循“适度调整”和“最大融合”原则,以“基础性、层次性、补偿性”等特征架构课程体系,充分关注个体需求,完善课程支持保障,提升课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中职特教班的课程建设,以社会融合为导向,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生活能力。聚焦新时代特殊教育学校发展,以《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为指导,以科研引领学校特色发展,深入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提升课程实施精度和效度。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学生评估机制,制定送教上门课程计划,建立教师、医生、社区志愿者等联合送教团队,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2.推进融合课堂教学与评价改革。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特殊需要学生的多样需求及问题程度,按类、按需开展普通支持、强化支持与特殊支持三级支持,精准设计教学方案,有效应用通用学习设计组织教育教学,通过调整课程内容、优化教学手段、提供合理便利等方式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策略,合理安排作业及课后辅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教学校要加强对特殊教育评估工作的研究,运用好市级评估工具,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有特殊需要学生评估工作,并依据评估结果执行IEP计划;优化特殊需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育教学目标、内容、策略等,注重学生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识别与培养模式,探索创新素养培育的教育教学规律。

  3.深化医教结合服务机制。完善教育、卫生、残联、民政等跨部门合作工作制度,继续加强与市区两级医疗机构的深度合作,有效利用卫生康复资源,实现特殊学生的筛查评估、入学安置、教育、保健、康复服务。建立全学段特殊需要学生个别化教育档案,完善“一人一案”工作,记录和跟踪学生成长历程。进一步明确残疾儿童个别化保健服务要求,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年龄段残疾儿童的特点和个体需求,鼓励特殊学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合理配置保育工作者,提供个性化保育保健服务;针对学生的疾病观察与护理、饮食与运动、辅具使用与维护等情况予以关注、分析、调整与指导,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四)提升特殊教育动能,形成“强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明确政府是推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导力量,健全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全面落实特殊教育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区教育局统筹制定区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医疗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委编办负责配齐配足专职特教教师,为本区特教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区残联负责协助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入学安置、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部门履行特殊教育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修订完善中小幼学校发展性督导指标内容,落实普通学校主体责任,推进全学段融合教育创新发展,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统整社会力量,完善家、校、社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协同育人、科学参与特殊教育的良好局面。

  2.增加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区财政教育经费预算,落实市第一听障教育指导中心、区特教指导中心以及片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日常工作经费,稳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开发区级特殊教育信息化智慧平台,有效对接市级信息通报系统信息,实现信息建档、融合教研、师资培训、融合资源、家校互动、线上咨询等功能,全面提升区域特殊教育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市级装备配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校100%配备资源教室,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房100%配备无障碍厕所(厕位);结合学校新建、改建工程,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教学楼配置无障碍电梯。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数字化转型,不断丰富数字化教学资源,积极推动智慧课堂的建设与应用。

  3.落实师资配备,提高教师待遇。根据上海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齐、配足各类教师,选拔富有经验的教师充实特教指导中心、片区融合资源中心教师队伍。有随班就读的普通幼儿园配备1名专(兼)职特教教师,特殊儿童在5名以上的,适当增加特教教师配备人数。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配备专职特教教师,特殊需要学生较多的,适当增加特教教师配备人数。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校医,健全校医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职特教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学校完善特教教师绩效评价办法,对承担特殊学生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给予适当倾斜,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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