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1-06-29 闵人社规发〔2021〕4号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南部科创中心分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闵人社规发〔2019〕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闵行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