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促进碳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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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虹口区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融入和服务本市金融中心和绿色金融枢纽建设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北外滩建设成为上海绿色金融枢纽核心及碳金融集聚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2、本政策文件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本意见适用于在虹口范围内设立,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碳金融类企业及功能性机构。

  碳金融类企业,是指从事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碳资产开发与管理、碳市场咨询培训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的企业。

  功能性机构,是指为碳金融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管理、创业孵化等服务的机构;碳金融领域的行业组织。

  3、新旧政策的差异有哪些?

  此政策为新制定,无旧参考政策。

  4、政策管理执行的标准有哪些?

  政策涉及虹口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参照《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的意见》(虹发改【2021】4号)执行。

  5、本政策中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对新引进本区的碳金融类企业及功能性机构,主要从鼓励碳金融类企业和功能性机构落户、鼓励企业参与市场拓展和产业交流、支持各类具有一定影响力、优化本区绿色金融领域、碳金融产业发展环境的会议或主题展览等活动、加强人才扶持、提升产业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进行扶持,助力企业在虹口顺利发展。

  6、本政策中专项资金如何保障?

  所需扶持资金从区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由区金融工作局按照专项资金政策规定实施。

  7、本政策文件的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8、注意事项:扶持政策由企业发起申请兑现,请企业关注区金融局专项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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