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为什么制定《普陀区推动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落实《关于推动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普陀区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建设“国际数字广告之都”。
2、问:申报对象需要符合什么资格?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并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数字广告企业或机构。
3、问:在促进数字广告企业集聚发展方面有哪些扶持?
(1)对新设立或迁入本区的数字广告领军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开办费资助。
(2)对新设立或迁入本区的数字广告企业,租用本区办公场地自用的,经认定,可给予三年累计最高300万元的房租补贴。
(3)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广告总部企业,经认定,可享受总部经济发展扶持。
(4)对首次纳入广告统计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的数字广告企业,经认定,可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4、问:在鼓励发展数字广告新型业态方面有哪些扶持?
(1)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广告企业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等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给予优先推荐和匹配支持。
(2)对认定及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5、问:在支持数字广告企业提升创意水平方面有哪些扶持?
对原创优秀作品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广告奖项的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6、问:在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和数据支撑方面有哪些扶持?
(1)对首次认定或重新通过认定的、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2)对搭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对数字广告产业领域新技术有突破性研究、具有示范带动效应且促进区域产业集聚的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3)对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技术开展实践应用与开发研究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7、问:在支持数字广告知识产权创造和标准建设方面有哪些扶持?
(1)对获“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2)对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企业、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3)对获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的企业、机构、个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获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机构、个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获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机构、个人,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
(4)对新获得中国广告协会证明商标CNAA使用许可的广告一级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的奖励。
8、问:在加强数字广告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扶持?
(1)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企业,经认定,每年可给予最高10个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名额。
(2)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广告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提供医疗保障、子女入学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
9、问:在加大数字广告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有哪些扶持?
(1)鼓励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批次贷”、上海市银行业文化创意特色支行服务等金融支持。
(2)对企业在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给予最高10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N板)挂牌交易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新迁入本区的数字广告企业,从正式迁入之日起2年内完成上市的,另给予50万元的资助。
10、问:在推动数字广告行业交流方面有哪些扶持?
对在本区举办重大数字广告产业活动或项目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11、问:在提升产业集聚链条效应方面有哪些扶持?
对获评国家级广告园区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对获评上海市广告园区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12、问:除以上政策方向外,在服务企业方面还有哪些其他做法?
对于由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同意认定的,具有行业引领效应的企业和重点支持的平台项目,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13、问:在政策落地见效方面有哪些保障?
该政策条款参照《普陀区“3+5+X”产业政策体系(2023版)》,由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投促办、区金融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由部门协作联动来保障政策实施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