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关于支持专业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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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关于支持专业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静发改委〔2023〕17号

  为更好促进静安区专业服务业发展,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做专做强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跨境出海的专业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快集聚高能级专业服务机构

  1、支持龙头专业服务机构落地。引导一批影响力大、全球化水平高、专业能力顶尖的龙头专业服务机构落户静安,加大对企业人才引进、生活配套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力度。

  2、支持重点领域专业服务机构集聚。聚焦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领域,引入一批细分领域的优质专业服务机构。

  二、加大专业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

  3、设立静安科创服务英雄榜。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业服务,遴选服务范围广泛、专业能力突出、实效贡献显著的服务机构,形成静安科创服务英雄榜。

  4、设立静安专业服务券。鼓励各类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创新主体申请静安专业服务券,用于在静安区采购研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以及法律、咨询、会计审计、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

  5、支持本土专业服务机构走出去。鼓励区内有条件的本土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兼并收购、联营合作、自建等方式,加快构建国际服务市场网络,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企业开办、场地开设、市场开拓、专业咨询等服务。

  6、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本土企业走出去。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本土企业通过绿地投资或兼并收购等方式不断完善海外布局、拓展海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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