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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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黄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黄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本市“无废城市”建设动员大会精神,高标准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固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数字化赋能固废治理,“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相适应的统筹协调、高效安全的固废治理体系。到2030年,全区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基本建成区域“无废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和回收利用率。完善以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强化作业扰民治理,提高清运作业水平。提高中转站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巩固优化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持续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改造提升,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力。规范生活源有害垃圾管理。到2025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更加优化、分类实效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5%、45%以上。

  推动绿色消费。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产品。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进菜场湿垃圾源头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力度。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根据市级餐厨垃圾收费要求落实相关责任。持续强化商品过度包装监管。配合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到2025年,全区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

  (二)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

  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绿色建造技术有关要求,推进节约型工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均应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区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全区70%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达成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超高层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去向监管。推进建筑垃圾规范中转外运至市级渠道,进行统一资源化处置利用。做好拆房和装修垃圾的源头分类分拣,规范处置去向。全面落实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制度,通过全程网签备案、全程监管,确保废弃混凝土外运到指定回收处理场所进行回收利用。持续推进工程泥浆源头干化、末端规范消纳。做好工程土方消纳利用的去向监管。

  (三)强化危废医废及一般工业固废监管能力

  认真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验室、汽修行业及其他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督促其做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等豁免管理。

  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方面,继续畅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方面,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保障所需的资金、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场地等。加强医塑、玻璃瓶等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管理。落实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年报制度。到2025年,全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

  (四)推进固废智慧协同监管

  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提高固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和联动处置能力。探索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在线监控、无人机航摄等科技手段应用,提升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五)推动设施布局节约集约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各类固废集中中转场地建设,实现各类设施统筹谋划、共享共用。

  (六)统筹推动“无废细胞”建设

  强化信息公开。配合市级部门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落实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配合落实固废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厚植“无废文化”。基于本市建设评估管理规程的总体框架及市级“无废细胞”评估细则,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医院、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的建设。结合区情实际,探索建设一批符合黄浦特色的“无废细胞”。在重点商圈,指导一批商场、酒店先行试点开展“无废细胞”建设,通过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建设具备一定规模的“无废大细胞”,营造“无废城市”建设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中的相关要求,对标全市总体方案,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向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结。

  (三)加强资金和用地保障

  加强资源配置与统筹,保障“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支出,加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设施用地,将固废分类收集、中转贮存、集中利用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范围。

  (四)强化法治保障

  开展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调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典型案例等宣传与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黄浦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分工表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黄浦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

黄浦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分工表

部分

内    容

职责分工

(一)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和回收利用率。完善以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强化作业扰民治理,提高清运作业水平。提高中转站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巩固优化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持续推进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改造提升,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和服务能力。规范生活源有害垃圾管理。到2025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更加优化、分类实效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95%、45%以上。

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分减联办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绿色消费

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产品。

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机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

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黄浦邮政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菜场湿垃圾源头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力度。

区商务委负责,区绿化市容局参与。

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根据市级餐厨垃圾收费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委、绿化市容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强化商品过度包装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配合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到2025年,全区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

黄浦邮政管理局负责,区商务委、市场监管局参与。

(二)推动建筑垃圾全量利用

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严格落实绿色建造技术有关要求,推进节约型工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均应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区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全区70%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达成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超高层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

区建管委负责。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去向监管

推进建筑垃圾规范中转外运至市级渠道,进行统一资源化处置利用。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

做好拆房和装修垃圾的源头分类分拣,规范处置去向。

区绿化市容局、房管局、建管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落实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制度,通过全程网签备案、全程监管,确保废弃混凝土外运到指定回收处理场所进行回收利用。

区建管委负责。

持续推进工程泥浆源头干化、末端规范消纳。

区绿化市容局、建管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工程土方消纳利用的去向监管。

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三)强化危废医废一般工业固废监管能力

认真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验室、汽修行业及其他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督促其做好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区教育局、科委、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等豁免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

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方面,继续畅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方面,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保障所需的资金、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场地等。

区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绿化市容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医塑、玻璃瓶等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区卫生健康委、商务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管理

落实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年报制度。到2025年,全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推进固废智慧协同监管

推进固废智慧协同监管

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提高固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现和联动处置能力。

区城管执法局、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在线监控、无人机航摄等科技手段应用,提升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区科委、卫生健康委、商务委、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城运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设施布局节约集约

推动设施布局节约集约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各类固废集中中转场地建设,实现各类设施统筹谋划、共享共用。

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规划资源局、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统筹推动“无废细胞”建设

强化信息公开

配合市级部门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落实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配合落实固废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厚植“无废文化”

基于本市建设评估管理规程的总体框架及市级“无废细胞”评估细则,有序推进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医院、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的建设。结合区情实际,探索建设一批符合黄浦特色的“无废细胞”。在重点商圈,指导一批商场、酒店先行试点开展“无废细胞”建设,通过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建设具备一定规模的“无废大细胞”,营造“无废城市”建设浓厚氛围。

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绿化市容局、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机管局、南步街区办、新天地办、豫园办,新世界集团、淮海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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