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奉农委〔2024〕42号
各街镇、开发区农业管理部门:
为持续提升本区粮食单产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2号)和《2024年上海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沪农委〔2024〕147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区粮食生产特点,围绕水稻作物,支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食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将《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4〕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24〕12号)和《2024年上海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沪农委〔2024〕147号)要求,结合本区粮食生产特点,围绕水稻作物,支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食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以水稻作物为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水稻生产先进技术,充分挖掘水稻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开展高产竞赛,调动种植主体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本区水稻作物关键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培育一批粮食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本区水稻单产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计划在本区选择50家左右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参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通过高产竞赛、择优奖补方式,鼓励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集成应用水稻稳产增产集成新技术,实现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相融合,补短板促弱项,努力提高水稻规模化种植水平。实施主体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6%以上;水稻亩产不低于600公斤(要求水稻品种在我区主导品种推介目录内)。各主体可落实的单产提升主推技术如下:水稻绿色茬口模式技术、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良种良法配套技术、节水好氧灌溉技术、氮磷钾化肥平衡施用技术、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等。
三、实施主体
参与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应具有较高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种植管理水平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种植规模不低于300亩,家庭农场种植业规模不低于100亩,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市级以上示范合作和家庭农场优先实施。
四、资金分配和奖补数量
达到设定的水稻单产底线,按照单产由高到低原则,将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农业企业分别排序,对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排名前5名和家庭农场前20名的进行奖补。奖补标准: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每个奖补5万元,家庭农场每个奖补2万元,总计65万元。
五、实施程序
(一)主体申报。各街镇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种植主体向所在街镇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由各街镇农业农村部门初审汇总后报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档案记载。按照“一主体一档案”记载要求,由实施区农技中心指定相关人员,按市统一编制的“档案记载手册”,指导实施主体及时做好纸质生产档案的记载、生产信息的录入(神农口袋)等工作;档案资料数据由区粮食绿色高质高效专家指导组指定专员统一汇总。年度“档案记载手册”统一由区农技中心留存保管,记载内容的完整程度、生产信息和数据填报的时效性作为年度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资金拨付。按照“先创后补”的原则,在水稻收获前,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验收,达到设定的水稻单产底线,按照单产由高到低原则,将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分类排序,并通过查阅档案记录和不定期检查,按照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并按奖补标准、数量、程序进行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制定本区实施方案,督查指导各镇抓好项目落实,并依托本区已有的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机制,区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推进落实。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实施主体,组织检查,做好奖补信息公示和奖补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指导服务。区、镇两级技术小组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明确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包片制度,全过程对参与项目的种植主体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阶段性检查考核等活动,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开展实割测产工作。
(三)强化督查管理。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围绕建档立案、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强化过程监管,定期开展督促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并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做好项目总结。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重点宣传经验做法、示范典型等,特别是在本市的“神农口袋”信息填报系统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让每个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都了解并积极参与,营造粮食高产竞赛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任务分配
2、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主体申报表
3、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绩效目标表
附件1
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任务分配表
区域 |
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个) |
家庭农场(个) |
合计 (个) |
南桥镇 |
1 |
1 |
2 |
奉城镇 |
2 |
8 |
10 |
庄行镇 |
2 |
7 |
9 |
金汇镇 |
1 |
6 |
7 |
四团镇 |
1 |
6 |
7 |
青村镇 |
1 |
3 |
4 |
柘林镇
|
1 |
7 |
8 |
西渡街道 |
1 |
2 |
3
|
合 计 |
10 |
40 |
50 |
附件2
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主体申报表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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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类型 |
□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业企业 |
实施点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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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点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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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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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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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稻种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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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分品种种植情况 (亩) |
水稻种植方式情况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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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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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插秧 |
机穴播 |
人工 直播 |
无人机 飞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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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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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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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建目标及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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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盖章/签字)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审核单位 (盖章) : 负责人 (签字): 日期: |
附件3
2024年奉贤区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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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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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上海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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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部门 |
奉贤区财政局 |
区级主管部门 |
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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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总额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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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中央补助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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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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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按照实施方案, 结合本区实际支持粮食规模种植主体提升水稻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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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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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补合作社或农 业企业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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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家庭农场 |
≥2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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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亩产 |
>60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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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产提升关 键技术面积(万亩 次) |
≥0.3万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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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农业主推技术到 位率(水稻)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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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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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施主体水稻单 产水平 |
有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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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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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收益群体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