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关于加快嘉定区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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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商规〔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加快嘉定区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关于加快嘉定区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积极响应上海“四大品牌”以及国际消费城市建设,进一步培育发展在线消费经济,根据《嘉定区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定区打造业态融合、特色鲜明、人才汇聚、活力充沛的直播和短视频产业生态目标,推动经济数字化转型,为加快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贡献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推进实施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带动实体经济腾飞“五个一”工程,即:打造5个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园区(基地)、培育10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头部企业、做强5家有业界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50个网红品牌、培训100名网红达人,助力实现全区在线消费新增2000亿元的目标。

  二、培育直播和短视频产业生态

 (一)推进直播和短视频园区(基地)建设。积极鼓励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多业态直播和短视频园区(基地)的建设,支持各街镇利用地域优势打造直播和短视频产业载体,鼓励创新园区差异化招商政策,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和短视频平台、MCN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形成集群效应。对成功引进优质产业项目的机构和个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鼓励直播和短视频园区(基地)申报市级、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对新增认定的市级特色园区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贴,对新增认定的区级特色园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贴。鼓励园区(基地)申报各级示范基地、平台等荣誉,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给予100万元补贴,对首次获得市级荣誉的给予50万元补贴。对当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园区管理团队给予资金奖励,市级园区年度考核第一名的奖励管理团队100万元,区级园区年度考核前三名的,各奖励管理团队50万元。对入驻经认定的直播和短视频园区(基地)的相关企业,经认定起三年内视其贡献给予全额扶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二)大力引进头部直播和短视频项目。充分利用嘉定产业发展优势资源,加大对头部直播和短视频项目(包括头部企业、MCN机构、直播和短视频平台、主播工作室、头部主播、专业服务机构、内容生产商、明星直播经纪机构等)的招商力度,吸引优秀市场主体落地嘉定。对知名直播和短视频企业及机构入驻嘉定的,视其贡献给予3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给予贡献突出的直播和短视频企业(人才团队)每年优先推荐各类人才申报名额。(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经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街镇)

  (三)鼓励直播和短视频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我区制造产业和电商产业资源优势,推动直播和短视频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区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快速发展。对在嘉定注册的直播和短视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超1亿元、3亿元和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各街镇)

  (四)打造直播和短视频创新示范标杆。着力培育创新能力强、示范效应好、市场影响大的直播和短视频企业,培育壮大新兴消费,助推“互联网+”转型升级。对于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直播和短视频产业相关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五)支持培育各类市场活动品牌。对各类市场主体举办的符合产业导向的、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对区域产业经济起较好推动和联动作用的大型活动、论坛、节展等,视其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给予连续三年举办费3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三、构建新型产业链体系

 (六)打造嘉定品牌IP。围绕“五个嘉定”建设,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知名度、附加值高的直播和短视频产品与服务内容,形成与嘉定实体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对本地企业和产品的辐射带动,助力打造本土品牌IP。(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经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七)推动产业链集聚发展。鼓励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化发展,建立完备的集货体系,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线下网点和仓储物流体系等产业链各环节。鼓励制造企业和产业带上线直播,吸引供应链集聚嘉定。(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八)助推各行业融合发展。推动“直播和短视频+生活服务”、“直播和短视频+特色产业”、“直播和短视频+科技”、“直播和短视频+供应链”、“直播和短视频+会展活动”、“直播和短视频+文化旅游”、“直播和短视频+消费扶贫”等模式发展,引导各服务行业向数字化、社交化方向转化。加快培育“汽车直播带货基地”、“网红首店印象城”等特色消费平台。(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委、区经委、区科委、各街镇)

  四、打造要素保障体系

 (九)建立金融保障体系。联动社会资本,发挥区内各类创投基金带动效应,推动资本与项目精准对接,支持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发展。支持金融机构与直播和短视频平台合作,创新发布有针对性的投融资服务。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股交中心挂牌的本地直播和短视频企业,按照上市有关政策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鼓励社会各类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直播和短视频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引导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持续关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新热点领域,重点推动5G、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直播和短视频产业的应用开发。把握创新发展潮流,推动企业和园区创新转型,从文创产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广告业等拓展至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运营与数据服务、拟态防御和安全工控、人工智能等领域,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十一)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优化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用好本区特殊人才落户自主审批权限。加强对优秀人才住房的供需对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经高层次人才认定,最高可给予人才1000万元购房补贴;人才最高可享受每月30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3年。成立“嘉定区在线新经济人才培养基地(直播和短视频分基地)”,加大人才引培和服务保障力度。鼓励直播和短视频平台、MCN机构加强与专业学院、培训机构、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合作,与相关办学单位联合开展技能培训和业务实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业务素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十二)创新政府服务管理体系。提供政策辅导、人才培训等服务,引导协会、联盟等组织行业峰会论坛、企业对接大会、直播大赛等。规范监管流程,搭建协调共享机制,推进直播和短视频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健全纠错容错机制和内容传播监管机制,提升风险信息预警和处理能力,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推进行业健康自律发展。(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

  五、附则

  本意见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者本市颁布新政策,则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区相关部门将研究调整行业扶持标准和政策,并以申报指南形式发布。本意见由嘉定区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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