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嘉定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府规〔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 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相关区管集团公司:
《关于支持嘉定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关于支持嘉定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充分发挥嘉定综合保税区政策和功能优势,服务嘉定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国务院关于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嘉定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20]6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定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引领,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和功能优势,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服务嘉定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强化“四大功能”的要求,主动承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所构建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辐射效应,有效服务嘉定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更好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
对标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要求,拓展功能,创新模式,完善配套,提升嘉定综保区竞争新优势。聚焦嘉定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新业务,打造新平台,构建新模式,将嘉定综保区打造成为开放型经济的新高地、创新与发展的新载体、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
到2025年,嘉定综保区基本完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显著提升,创新业务成效明显,服务功能不断凸显;园区进出口总值较2019年翻番,园区企业进出口总值在全区占比较2019年翻番。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1. 促进深化便利通关服务。不断促进优化并持续推进监管及通关服务便利化措施,进一步简化进出区管理,便利货物流转,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嘉定综保区开展业务。(责任部门:区 经委)
2. 推广一般纳税人政策。建立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试点联系配合工作机制,鼓励园区企业开展资格试点,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责任部门:区税务局、区财 政局、区经委)
3. 协调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信用管理,鼓励更多企业申请海关 AEO 认证,培育更多高资信企业,使高级认证企业享受差别化优惠待遇,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积极创建诚信园区。(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
4. 推动提供检测认证服务。根据业务需要,推动嘉定综保 区建立汽车、食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实验室或认证机构,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方便园区企业拓展进出口业务。(责任 部门: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产业创新与发展
5. 赋能高端智能制造。综合运用综保区的政策功能优势,延伸制造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医疗设备、激光雷达等领域的保税检测、维修、整备及再制造等业务, 赋能高端智能制造及新兴产业。(责任部门:区经委、区科委)
6. 打造保税研发平台。运用综保区独特功能,大力发展汽车、生物医药、智能传感等领域的保税研发设计业务,提升产业创新及应用能力;建立共享实验室、研发平台等共享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参与其建设运营;鼓励园区企业设立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等,把园区打造为境内 关外的科技创新区。(责任部门:区科委)
7. 提升国际物流分拨功能。逐步加大保税仓库供应,发展现代物流和智能仓储,发展冷链物流、精密物流等高端物流;支持企业开展产业供应链管理创新,打造汽车零部件等进出口供应链中心,促进企业更好融合国际产业链,服务更多嘉定和长三角企业。(责任部门:区商务委)
8. 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打造汽车、赛车、特种车辆、进口商品等特色展示交易平台,通过保税存储展示促进对外贸易,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和内涵;促进跨境电商规范发展,实现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促进更多知名电商企业集聚园区;探索开展融资租赁及其它跨境金融业务。(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商务委)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9. 优化投资服务环境。依托本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设立嘉定综保区线上线下服务专窗,必要时在园区设立市场监管、税务等办事机构,在公司开办设立、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责任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10. 创新金融服务和支持。搭建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为优质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保险等服务,提供上市辅导、财务顾问等定制服务。(责任部门:区商务委)
11. 优化园区配套设施。优化园区内外规划,在区外增加商业服务及功能配套设施用地供应,为园区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优化交通规划和设施,逐步打通周边断头路,缓解物流运输压力。(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交通委、区商务委)
12. 建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实现管委会、海关、市场 监管、税务及园区企业等数据的共享共联,为企业投资及贸易 自由化便利化提供服务,实现园区协同管理和服务创新。(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四)促进项目集聚落地
13. 强化招商资源统筹。发挥“三库一平台”作用,将嘉定 综保区纳入区级项目统筹平台,将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高端制造业项目精准匹配、优先落户到嘉定综保区;鼓励嘉定综保区和各街镇、产业园区合作开展招商,对合作项目实现利益共享。(责任部门:区经委)
14.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鼓励跨境贸易、跨国总部、高端制造、高端研发、国际分拨等企业落户嘉定综保区,加大对创新显著、业绩突出的企业的扶持力度,确保相关扶持政策具备竞争力、领先度和持续性。(责任部门:区经委)
15. 优化项目建设管理。细化嘉定综保区产业项目的准入条件,简化项目建设审批流程,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产出效果,建设安全、绿色、节能、环保及智慧园区。(责任部门:区经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建设管理委)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管委会作用
发挥综保区管委会统筹协调的作用,定期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嘉定综保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从各自工作职能方面支持嘉定综保区创新发展,协助解决实际问题,探索不断优化嘉定综保区营商环境的新经验、新做法。同时加强对嘉定综保区公司的支持,完善综保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增加综保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国资委)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支持嘉定综保区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更好打造功能服务平台,更好保障驻区机构工作,稳步提升在综保区发展绩效评估中的全国排名。对嘉定综保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大修 经费,对承担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支出和运维支出,对《关于支 持嘉定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扶持资金等,区 财政在年度预算给予充分保障。(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展 改革委、区经委、区国资委)
本意见自2020年9月1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