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度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二、支持对象(需同时满足1、2两项条件)
1.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2.在浦东新区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单位。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2.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项目投资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
4.浦东新区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5. 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
6.单位承诺函;
7. 现场照片(含光伏组件及所有电能计量装置) 、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证明等材料。
五、补贴标准
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35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0.9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六、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浦东新区政策“一网通办申报受理服务平台”进行登录,https://zcywtb.pudong.gov.cn/web/login,登录后点击发布部门“区发改委”查询,点击“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进行申报,按照申报表要求进行填写提交,完成申报。网上申报周期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10日。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项目审定、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浦东新区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 浦东新区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
联系人:吴华东、郑伟伟
联系电话:28282582、58788388-63320
平台服务热线:20231080-82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321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
浦东新区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
(填写与备案信息表上“项目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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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文件 |
备案项目,上海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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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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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填写工商登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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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申请银行账户 (盖财务三联章) |
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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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填写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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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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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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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公共机构 |
□是 □否 |
是否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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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需填写)千瓦 |
并网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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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条件与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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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场地 支持性文件 |
□土地(建筑物)产权证 □场地租赁协议 □能源管理合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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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类型 |
□晶硅 □薄膜 □其他(请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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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规格数量 |
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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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器规格数量 |
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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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户号 |
(需填写,与供电公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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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按照备案文件内容完成建设,以上信息填写均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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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接入所属供电公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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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方确认,该项目已经于 年 月 日并网发电,装机容量 千瓦。
供电公司负责人: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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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浦东新区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装机规模为 千瓦,立项文件号: ,项目于20 年 月 日全容量建成并网。现拟申请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对该项目相关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项目已经按照立项文件要求全容量建成完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正常运营发电。
2.该项目未享受过其他本区内财政资金扶持。
3.本次申报项目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愿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