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育人目标,进一步健全本市艺术骨干学生培养体系,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统一程序,统一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中小学校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市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并对各区艺术骨干学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根据本区学校艺术发展与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
三、招生范围及规模
市级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首批布局项目及做好相关建设发展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1〕34号)公布的学校和项目,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市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纳入全市自主招生计划。
区级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第二批布局项目的通知》(沪教委体〔2022〕8号),在本区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
四、招生项目和人数
学校 | 类别 | 招生项目 | 招生人数 |
崇明中学 | 市级 | 合唱 | 2 |
城桥中学 | 市级 | 美术 | 3 |
民本中学 | 区级 | 管乐 | 6 |
扬子中学 | 区级 | 美术 | 3 |
五、报名录取办法
详见各校方案。
六、监督和处理
(一)加强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学校开展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相关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确保艺术骨干学生招生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信息公开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布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查违规违纪
建立违规招生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对在招生中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做好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各招收学校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规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各项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