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市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发展,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19〕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3〕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优秀体育学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是本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提升社会、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关心和重视程度,满足青少年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以及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体育人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要提高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优秀体育学生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相关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细致及时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并做好与教学等工作的衔接,指导相关学生妥善安排文化学习和训练,确保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优秀体育学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本区高中阶段学校优秀体育学生招收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区优秀体育学生招收计划的宏观管理,并加强对区优秀体育学生招收计划编制的协调和指导。
(三)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宝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奥运后备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和学校资源配置状况,编制本地区优秀体育学生招收计划,其中包括需引进外省市优秀体育学生计划。
(四)宝山区教育局负责将本地区高中阶段招收优秀体育学生的招收项目、范围、计划人数(明确小项、性别和集体项目位置等)以及招生原则、时间、方法、选拔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五)成立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三、招生学校和项目
优秀体育学生的招收培养纳入本区学校体育“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体系。区级学校体育“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在本区招收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具体招生范围、规模及办法等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附件2)。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本区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填写《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并经毕业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一)自 2020年9月1日起获得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认可,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市级体育赛事认定目录》附件4)。
(二)在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获得由宝山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并与招生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区级体育赛事认定目录》附件5)。
五、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校应于本文件印发后,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专业技能评价的项目、内容、具体时间、地点、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1) 经批准具有优秀体育学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建立由校领
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在所在区教育、体育部门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区优秀体育学生招生计划在统一招生批次进行,招生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一定比例校外专家),招生过程应公开、透明、有记录。
(三)4月16日(星期日)各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组织开展专业技能评价,原则按招生规模1:1比例择优通过。专业技能评价资格确认现场须实施全程录像,专业技能评价与所获得赛事成绩明显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
(四)招生学校将通过资格确认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4月25日(星期二)将《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6)、《报名表》等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送宝山区体育局业务科席伟老师,联系电话:31198813。
(五)4月28日(星期五)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汇总相关材料盖章后报市科技艺术中心。
各办二线运动队学校应优先考虑招收达到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二线标准的学生。
(六)对专业技能评价合格的学生,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学校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但不得超过30分,同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同洲模范学校录取的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已公布的本校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或达到当年度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七)为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经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允许部分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少量特别优秀或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招收从田径项目转为其他项目转换的优秀体育苗子,须向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后方可招收。
六、招生工作监督和管理
(一)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中心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优秀体育学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的校长是优秀体育学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收事宜的教练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优秀体育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厉查处。
(三)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对拟正式录取为优秀体育学生,未经学生在读学校及在训学校公示及区教育局集中上网公示,教育考试中心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优秀体育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须在9月30日前将今年各校招收的优秀体育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和监管。
七、附则
(一)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年度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对本区优秀体育学生招生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额度、招生监管等事项,并于3月底前报市科技艺术中心备案。
(二)区级学校体育“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必须在宝山区范围内进行。
(三) 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评价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相应的学校,通过资格确认的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在“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志愿栏内填报1个志愿,不填视为自动放弃。如果考生被之前批次录取,该志愿自然失效。
(四)按照市、区分级管理的原则,区级学校体育“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优秀体育学生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事先将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拟录取的区级优秀体育学生须由区教育局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录取。区级优秀体育学生招收录取工作中关于应急处置按不低于市级优秀体育学生的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招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招收优秀体育学生招生计划数
附件3.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确认报名表
附件4.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市级体育赛事认定目录
附件5.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区级体育赛事认定目录
附件6.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市级优秀体育学生区级体育赛事认定表
附件7.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汇总表
附件8.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招收优秀体育学生日程安排表
附件9.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现场专业技能评价人员分工表
附件10.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区级优秀体育学生公示汇总表
附件11.2023年宝山区高中阶段学校优秀体育学生资格确认方案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上海市宝山区体育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