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能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是市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起草本市口岸本市口岸综合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定口岸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本市口岸对外开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3.负责本市口岸新开放、扩大开放、临时开放以及非开放区域临时进出等的初审和报批的办理工作;负责已开放范围内新建码头、航站楼、车站等涉外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的审查、验收和报批的办理;负责已开放范围临时接靠的审查和批准。
4.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资和建设;协调口岸查验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的定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5.负责本市特殊监管区域的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的协调,牵头组织对新建或扩建特殊监管区域验收的准备工作,协调推进特殊监管区域的通关及信息化等工作。
6.负责本市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口岸查验单位联动协作,创新监管模式;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提高通关效率,优化口岸环境。
7.协调推进本市口岸与外省市口岸跨区域“大通关”合作以及口岸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本市口岸安全工作。
8.归口协调口岸查验单位需要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负责协调口岸工作中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和协作配合方面的矛盾,遇有紧急情况作出裁定。
9.组织开展涉及本市口岸开放和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10.负责本市口岸各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对外发布,组织开展本市口岸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本市“文明口岸”共建活动。
11.指导上海口岸协会工作,联系口岸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部门预算是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2015年,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238万元;项目支出41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5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本市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15年预算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单位: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6,480,0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806,730 |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6,480,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1,776 |
2.政府性基金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8,976 | |
二、事业收入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480,132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2,577,614 | ||
收入总计 | 19,057,614 | 支出总计 | 19,057,614 |
2015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 |||||||
编制单位: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 单位: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229,116 | 11,192,119 | 4,036,997 | |||
201 | 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5,229,116 | 11,192,119 | 4,036,997 | ||
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 | 11,988,209 | 11,192,119 | 796,090 | |
201 | 03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240,907 | 3,240,90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1,776 | 438,816 | 22,960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61,776 | 438,816 | 22,960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58,976 | 438,816 | 20,160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800 | 2,8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8,976 | 272,976 | 36,000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272,976 | 272,976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72,976 | 272,976 | ||
210 | 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6,000 | 36,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36,000 | 36,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80,132 | 480,132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80,132 | 480,13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80,132 | 480,132 | ||
合计 | 16,480,000 | 12,384,043 | 4,095,957 |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 ||
编制单位: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 单位: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名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667,61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740,199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27,228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 |
305 | 转移性支出 |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设支出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49,0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计 | 12,384,043 |
2015年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172.5 | 82 | 24.5 | 66 |
2015年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172.5万元,包括市口岸办本部门2015年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82万元,主要安排机关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4.5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或外省市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的住宿费、会场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