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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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能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专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目标要求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权限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拟订上海知识产权战略职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编制本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保护及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查工作;按权限组织开展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按权限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区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评估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本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应对预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仲裁有关工作。

  (五)研究制定推动专利制度运用及专利技术转化与实施的政策措施,负责管理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和专利许可贸易中的专利工作;负责专利的统计、分析和上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承担专利申请受理、专利费用收缴以及相关事务的查询、咨询等职责。

  (六)组织协调实施本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专利保护工作,负责本市展会专利保护工作;负责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七)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八)拟订本市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工作的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九)指导本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组织制定规范本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有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本部以及下属2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家。

  201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9,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69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

  基本支出2,034万元;项目支出16,66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3,376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15,044万元,主要用于专利资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单位:元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86,950,0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032,744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86,950,000 二、科学技术支出 150,438,300
2.政府性基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49,776
二、事业收入 3,569,632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9,032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住房保障支出 609,780
四、其他收入      
       
       
       
       
       
       
       
收入总计 190,519,632 支出总计 190,519,632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单位:元

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756,740 17,640,450 16,116,290
201 14   知识产权事务 33,756,740 17,640,450 16,116,290
201 14 01 行政运行 9,277,900 9,027,620 250,280
201 14 05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1,647,640   1,647,640
201 14 06 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 5,498,456   5,498,456
201 14 07 专利执法 740,000   740,000
201 14 08 国际组织专项活动 1,670,000   1,670,000
201 14 09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3,604,841   3,604,841
201 14 50 事业运行 8,662,012 8,612,830 49,182
201 14 99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2,655,891   2,655,891
206     科学技术支出 150,438,300   150,438,300
206 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50,438,300   150,438,300
206 99 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50,438,300   150,438,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49,776 1,822,176 27,60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49,776 1,822,176 27,60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60,572 1,660,572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76,004 161,604 14,400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3,200   13,2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09,596 379,596 30,000
210 05   医疗保障 379,596 379,596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119,736 119,736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259,860 259,860  
210 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0,000   30,000
210 99 01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30,000   3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95,588 495,588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495,588 495,58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495,588 495,588  
             
合计 186,950,000 20,337,810 166,612,190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单位:元

项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名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935,52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609,92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17,764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5 转移性支出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9 基本建设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474,600
399 其他支出  
     
     
     
     
合计 20,337,810

201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112.75 48.89 37.3 26.56

201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112.75万元,包括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本部以及下属二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2015年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8.89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7.3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6.56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会场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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