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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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制度。

  2.管理和指导本市质量工作。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指导区县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名牌发展战略;编制和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监督和管理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管理和监督本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组织制(修)订、审批和发布;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进口和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计量技术支撑体系。

  4.管理和指导本市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除食品安全标准以外的地方标准的组织制(修)订、审批和发布;管理除食品安全标准以外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推进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5.管理和监督本市检测认证工作。负责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计量认证、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对认证机构的办事机构进行备案管理,负责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管理和监督本市产品质量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和指导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国家规定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管理和指导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处理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和咨询工作。

  7.管理和监督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市商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商品包装的指导性规范,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

  8.负责本市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参与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9.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特种设备,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

  10.建立健全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技术基础发展规划和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质量技术监督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推进质量技术监督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团体以及中介机构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11.参与推进本市节约能源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对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工作;负责组织节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推进节能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本市销售的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锅炉、窑炉、经营性炉灶等设施使用的燃料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12.组织指导本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科研、信息化工作。

  13.代表本市参加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活动;负责《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本市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14.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以及下属3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0家,事业单位22家。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75,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8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31,474万元;项目支出37,36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36,191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监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产品质量监督行政执法经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标准化管理经费、计量监管经费、认证认可监管经费等项目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27,773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科研单位业务费、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改造经费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7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1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元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688,390,0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09,734,701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688,390,000 二、科学技术支出 840,869,681
2.政府性基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33,488
二、事业收入 575,020,0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059,512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157,960,484 五、住房保障支出 25,210,848
四、其他收入 333,637,746    
       
       
       
       
       
       
收入总计 1,755,008,230 支出总计 1,755,008,230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元
             
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1,908,283 159,379,111 202,529,172
201 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361,908,283 159,379,111 202,529,172
201 17 01 行政运行 86,264,171 81,634,945 4,629,226
201 17 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175,768,649   175,768,649
201 17 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21,068,297   21,068,297
201 17 50 事业运行 78,789,166 77,744,166 1,045,000
201 17 99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18,000   18,0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277,731,917 107,370,027 170,361,890
206 03   应用研究 277,731,917 107,370,027 170,361,890
206 03 01 机构运行 112,843,309 107,370,027 5,473,282
206 03 02 社会公益研究 112,494,940   112,494,940
206 03 99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52,393,668   52,393,66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178,192 26,493,792 684,40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7,178,192 26,493,792 684,400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271,552 11,271,552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222,240 15,222,240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684,400   684,4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250,840 11,172,840 78,000
210 05   医疗保障 11,172,840 11,172,840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2,941,320 2,941,320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8,231,520 8,231,520  
210 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8,000   78,000
210 99 01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78,000   78,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320,768 10,320,768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320,768 10,320,76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0,320,768 10,320,768  
             
             
合计 688,390,000 314,736,538 373,653,462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元
     
项目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名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51,380,54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3,289,13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814,56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5 转移性支出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9 基本建设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252,300
399 其他支出  
     
     
     
合计 314,736,538
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1410.7 193.6 948.9 268.2

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1410.7万元,包括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以及下属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31家预算单位(包括三家副局级研究院等22家事业单位)2015年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93.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监察、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技术等业务考察、境外培训研修,以及开展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TBT/SPS)应对的境外交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48.9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开展质量监督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68.2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局系统外事接待及与各地相关部门、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就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监察、认证认可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以及检验检测技术合作等有关问题开展工作交流所需住宿费、会场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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