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组织协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和重大政策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行业发展重大改革工作。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拟订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各类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平衡各层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划;协调和平衡市政基础设施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按照程序报批。 3.配合研究编制市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市级城市维护项目年度预算安排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市级城市维护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县城市维护资金使用的指导;参与研究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财政、价格政策;负责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统计管理、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负责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和土地使用管理的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参与确定本市重大工程项目,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推进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目标考核;综合协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 5.负责建筑、建材市场和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拟订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发布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定额和技术规范;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市场各类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以及从业单位与人员市场行为的诚信管理;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建设市场的稽查工作;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建设市场业务管理工作。 6.制定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组织新型建筑材料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拟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规划,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推进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工作。 7.承担本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参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实施勘察设计技术标准,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现场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较大及以上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统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平衡相关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工作制度和计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标准定额、技术规范,指导督促市有关部门以及区县政府落实城市管理各项任务和各类标准定额;负责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推进协调工作,承担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绿化林业、景观市容、环境卫生以及供排水等公用事业工作。 9.负责建设工程抗震管理;负责燃气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燃气专项规划并推进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地下空间使用管理;综合协调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参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平衡协调,负责地下管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参与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事故处理;组织协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10.指导推进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组织编制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11.参与本市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指导区县研究编制郊区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及村镇建设计划;组织拟订村镇建设相关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协同市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相关政策;指导推进郊区城镇化和村庄市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作。 12.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参与拟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重大政策及相关规划;组织拟订保障房配套建设综合性政策,协调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建设工作;负责“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工作。 13.推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科技进步;指导监督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推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制订发布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业发展报告。 14.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15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部以及下属10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0家。2015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66,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6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25,906万元;项目支出27,7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
1.“教育支出”科目4,654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管理系统1所中专学校的基本支出,教学业务经费,校舍维修经费,教学设备购置经费,学生助学金奖学金。 |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1,517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科研单位基本支出,科研设备购置经费,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204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预算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741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预算单位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支出。 |
5.“城乡社区支出”科目42,858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预算单位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积金中心专项管理和业务经费,“世界城市日”专项经费,“十三五”专项规划研究经费,部分城市维护项目经费,燃气行业工程管理、检测和安全宣传专项经费,工程定额,工程建设规范和建设标准设计修编管理经费,规划研究经费,建设市场监管、稽查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建筑节能管理和监测平台运行经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专项经费,建设工程行业执法办案经费,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以及建筑业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等。 |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79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预算单位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 |
201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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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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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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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536,525,740 |
一、教育支出 |
55,700,601 |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90,135,740 |
二、科学技术支出 |
69,227,942 |
2.政府性基金 |
146,390,000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575,244 |
二、事业收入 |
63,339,235 |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587,812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9,934,312 |
五、城乡社区支出 |
479,531,769 |
四、其他收入 |
52,488,165 |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3,214,000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9,45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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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662,287,452 |
支出总计 |
662,287,452 |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单位: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5 | 教育支出 | 46,537,844 | 28,120,111 | 18,417,733 | ||
205 | 03 | 职业教育 | 46,537,844 | 28,120,111 | 18,417,733 | |
205 | 03 | 02 | 中专教育 | 46,537,844 | 28,120,111 | 18,417,733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15,171,527 | 6,914,207 | 8,257,320 | ||
206 | 03 | 应用研究 | 15,171,527 | 6,914,207 | 8,257,320 | |
206 | 03 | 01 | 机构运行 | 6,964,207 | 6,914,207 | 50,000 |
206 | 03 | 02 | 社会公益研究 | 8,207,320 | 8,207,32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040,704 | 30,628,776 | 1,411,928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2,040,704 | 30,628,776 | 1,411,928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2,318,200 | 21,248,880 | 1,069,320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9,403,096 | 9,379,896 | 23,200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19,408 | 319,40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407,024 | 7,290,024 | 117,000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7,290,024 | 7,290,024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00,984 | 1,500,984 | |
210 | 05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789,040 | 5,789,040 | |
210 | 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7,000 | 117,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117,000 | 117,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28,577,133 | 179,318,450 | 249,258,683 |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59,223,630 | 79,476,865 | 79,746,765 | |
212 | 01 | 01 | 行政运行 | 58,210,417 | 58,210,417 | |
212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1,085,306 | 61,085,306 | |
212 | 01 | 06 | 工程建设管理 | 19,497,515 | 19,497,515 | |
212 | 01 | 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20,430,392 | 1,768,933 | 18,661,459 |
212 | 02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67,495,480 | 21,979,611 | 45,515,869 | |
212 | 02 | 01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67,495,480 | 21,979,611 | 45,515,869 |
212 | 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7,109,124 | 7,109,124 | ||
212 | 03 | 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7,109,124 | 7,109,124 | |
212 | 06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48,358,899 | 22,269,030 | 26,089,869 | |
212 | 06 | 01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48,358,899 | 22,269,030 | 26,089,869 |
212 | 07 |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 98,470,000 | 55,592,944 | 42,877,056 | |
212 | 07 | 01 | 管理费用支出 | 98,470,000 | 55,592,944 | 42,877,056 |
212 | 09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47,920,000 | 47,920,000 | ||
212 | 09 | 01 | 城市公共设施 | 34,000,000 | 34,000,000 | |
212 | 09 | 99 |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13,920,000 | 13,92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791,508 | 6,791,508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791,508 | 6,791,50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6,791,508 | 6,791,508 | |
合计 | 536,525,740 | 259,063,076 | 277,462,664 |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单位: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名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58,251,037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145,529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0,215,660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5 | 转移性支出 |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设支出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450,85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计 | 259,063,076 |
2015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985.0 | 284.7 | 546.2 | 154.1 |
2015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985万元,包括本部以及下属10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2015年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84.7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46.2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和执法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执法及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料费、租用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4.1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会场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